青岛-人事处(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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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办理人事相关业务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9:46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根据学校安排,2019年1月24日至2月21日为教职工寒假时间,为方便教职工寒假期间办理人事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业务内容

注意事项

在职及收入证明

职称证明

个人资信证明

1.请持本人校园卡在华岗苑西楼一层办事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

2.如无法打印,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到人事处值班人员处开具。

3.如需英文证明,请参照中文版翻译,由值班人员审核盖章。

因私出国(境)

(探亲/旅游)

办事程序及材料要求见人事部网站-服务指南-山东大学在职职工因私出国审批工作程序

请广大教职工合理安排办事时间,如有紧急事宜,请联系值班人员协调处理。

附件: 2019年人事处寒假值班安排表

人事处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