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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2020年第二批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5:02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现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补贴)项目

(一) 站(基地)科研资助

(二) 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三) 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四) 博士后安家补贴

按照青岛市文件要求,申请将资助拨付到个人帐户的,所填报的帐户必须是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其他银行的不予拨付。

二、 申领条件、所需材料

(一) 站(基地)科研资助

1. 申领条件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0年7月1日之后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并已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站每年只能申领一次。

2. 所需材料

(1)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

(2)开题报告。

(二) 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1. 申领条件

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月每人50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2020年6月份进站的可补充申领当月补贴),已申请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请,自进站之月起最多申领24个月。2020年12月份进站的博士后,请于下一次资助申报时一并申请。

2. 所需材料

详见网上申领系统,申领系统入口:青岛人才网       http://rc.qingdao.gov.cn/qdzhrcww/pages/rclogin.jsp

(三) 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1. 申领条件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进站的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根据我校进站人数并综合考虑博士后工作,我校的申报名额为28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推选申领人并进行排序,校区组织专家对申领人进行统一评选并确定资助人选。青岛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目。(在站期间已申领过该项资助的, 不能重复申领)

2. 所需材料(个人网上申领上传使用

(1) 博士后进站介绍信(或进站备案证明);

(2) 开题报告(模板见附件)。

(三) 博士后安家补贴

1. 申领条件

2017年1月1日之后、2018年6月6日之前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满1年后,申请第1次安家补贴;留青满2年后,申请第2次安家补贴。

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1次安家补贴,为40%;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请第2次安家补贴,为60%。

2. 所需材料(个人网上申领上传使用

(1) 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级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 社会保险对账单(打印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3)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 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

(5) 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6) 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后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 申领方式

申领流动站科研资助的,将所列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扫描件、开题报告扫描件发送至qdsz@sdu.edu.cn,由学校统一申请。

申领博士后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生活及住房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的,由各单位提交申领人信息汇总表用于申报系统账号的开通(见附件1)。

请将申领人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文件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于2020年12月11日17:00前发送至qdsz@sdu.edu.cn。学校统一分配申领人账号。

申领人须于2020年12月27日前在青岛人才网上完成个人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


附件1  附件1.(单位名称)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  附件2 青岛博士后奖励资助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

附件3  博士后开题报告.doc

联系人:侯晓龙

联系电话:0532 5863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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