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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8:38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范围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人员。其中,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

二、面试工作组织

由各单位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组)”,评议组一般由5-7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专业评议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其它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面试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将选派面试巡视组抽查巡视面试工作情况。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面试、网上面试等形式组织面试;各单位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已通过面试、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的,招聘面试成绩可作为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见附件1)。

各单位在2021年新招聘教师时,要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按照获取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要求,做好面试和试讲工作,留存面试和试讲成绩。

四、时间安排

4月26日-5月10日各单位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教师资

格申请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dgstce.gspxonline.com/)提交面试申请。

注意: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提交免面试申请,否则不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5月6日前,各单位报送各自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3)。

5月12日前,各单位专业评议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见附件1)完成本单位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以上所报材料均为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

五、工作要求

面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完成面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山东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高校面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面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