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将选派部分高校外事干部公派出国留学,我校申报名额为1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
(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二)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5万元;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10万元。资助经费由出国留学人员包干使用。
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可将外事干部出国学习与巩固、拓展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提升来华留学管理干部素质等相结合。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申请人须为我校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较大培养潜力的正式专职外事干部。
(四)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申请。
(五)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外语水平须达到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
(六)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连续2年以上外事工作经历。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
自2021年开始,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将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申请人应于 2021年7月16日 一7月 25日 登录山 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http://sdtj.sdei.edu.cn:8318/gplx/login/login_toIndex)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在线填写,导出后在申请人保证书上签字后扫描上传)。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4.国外单位邀请信扫描件 (若无可不附)。
5.《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由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注:上述材料1-4需在线提交。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与电子版。
(二)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对申请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如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信息现象,将取消申请人出国留学资格并暂停申请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选派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集中整理,纸质材料于2021年7月26日之前统一报至人事部培养发展中心(明德楼B529房间,联系人:耿婕、王培,联系电话:0531-88364557),电子版材料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szb@sdu.edu.cn。
四、评审、录取
(一)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推荐评审,并提交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录取人员无法在有效期内派出,山东省教育厅将视情统一安排延期。
附件: 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