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落实“高层次人才立足国内培养”战略任务的重要措施,是依靠国内现有条件和力量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有效途径。2021-2022年度,结合山东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山东大学(青岛)接受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一般应是副教授和各推荐学校作为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讲师。尤其欢迎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进修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青年教师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高校教师来我校访学。接受导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授。
二、接受程序
(一)填报系统
需准备的材料:
1.电子健康码截图(最近14天行程信息);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凭证截图(通过微信“电子健康码”查询);
3.7天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申请者委托山东大学接受单位准备好上述材料,登录山东大学官网的“国内访问学者申报”系统申请入校,待入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山东大学校园内办理访学相关手续(见附件3,国内访问学者申报系统流程说明);
(二)线上审批通过后,接受单位人事秘书通知办理入校手续。申请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4,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我校接受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将《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审批单提交至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审核。
(三)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培养与发展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单。申请人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具体要求做好访学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意:疫情期间,进出校请与学院沟通,严格按照校区疫情防控专班要求办理。
三、申请截止时间
每学期期末。
四、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学年,根据需要也可以为一学期。在导师具体指导下,访问学者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取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学习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其它教学工作。
五、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者到校两周内须提交《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见附件5)一式四份,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见附件6)一式四份,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于访学结束的学期末提交至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人文社会学科的访问学者一年提交至少两篇访问专业且第一作者所在单位为山东大学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的访问学者一年提交至少一篇访问专业且第一作者所在单位为山东大学的学术论文。经导师、访学学院及我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六、收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9000元/年,理工医科类:11000元/年。如果访学时间为一学期,以上费用减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华岗苑W405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联系人:段林珊,邮编:266237,联系电话:0532-58630386,邮箱:qdsz@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