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
学校近期将开展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近3年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三)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国家高水平项目获得者且学术潜力突出的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优先支持高峰计划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招收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流动站资格审核;
(三)基层党组织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学术道德情况;
(四)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作出学术评价,进行排序推荐,原则上被推荐人选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备案的进站时间不早于2021年7月;
(五)学校组织评审;
(六)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进站手续;
(八)体检、签订工作协议,办理入校手续。
三、薪酬待遇
(一)年薪不低于30万元/人(税前),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二)能够为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基础教育服务。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四)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期限为两年。
(五)学校实施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支持在站博士后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
(六)享受学校驻地济南市、青岛市博士后人才政策补贴。
四、相关规定
(一)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考核分为中期考核与出站考核,各项考核由所在流动站组织实施。
(三)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转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人才项目的选拔。
五、组织实施
(一)请各推荐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2月19日前交至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材料如下:
1.各推荐单位填写《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推荐名单》(附件1)。
2.《山东大学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左侧装订,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一份,左侧装订,双面打印。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项目、专利或奖励等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二次申报者需在上次申报后取得了新的重大研究成果,请推荐单位填写《关于XXX申报山东大学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的情况说明》(附件3),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二)请各推荐单位将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12月20日前打包发送至qdsz@sdu.edu.cn,邮件主题为: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推荐单位。每位博士后个人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为:推荐排序+合作导师姓名+博士后姓名。材料如下:
1.《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推荐名单》(附件1)word版和pdf扫描版,文件名称为:推荐单位+“推荐名单”。
2.《山东大学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word版和pdf扫描版,文件名称为:博士后姓名+“申请表”。
3.佐证材料pdf版,请将所有佐证材料连接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博士后姓名+“佐证材料”。
4.《关于XXX申报山东大学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的情况说明》(附件3)word版和pdf扫描版,文件名称:博士后姓名+“情况说明”。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积极申报。
2.各单位应切实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等综合情况。
3.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学科建设、平台建设、重点团队建设,注重优化学缘结构。同站同学科不再接收;本校博士毕业生推荐数量不超过1名。
附件1: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推荐名单.doc
附件2:山东大学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doc
附件3:关于XXX申报山东大学2021年第三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的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