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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8:15   点击数:   作者:侯晓龙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杜林

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现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补贴)项目

(一) 建站(基地)科研资助

(二) 站(基地)科研资助

(三) 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四) 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五) 博士后安家补贴

特别注意:按照青岛市文件要求,申请将资助拨付到个人帐户的,所填报的帐户必须是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其他银行的不予拨付!

二、 申领条件、所需材料

(一) 站(基地)科研资助

   1.申领条件

   2015年之后,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不含分站)及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并开题后,分别给予设站(基地)单位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建站(基地)资助。已经申报过的不再申报。

   2.所需材料:

   (1)首位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
   (2)首位博士后开题报告。

(二) 站(基地)科研资助

1.申领条件

2021年8月之后,招收至少1名博士后进站后并开题的流动站,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资助。每个站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2.所需材料

(1)本年度招收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列举一名即可);

(2)所列举博士后开题报告。

(三) 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1.申领条件

在站(基地)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给予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每月每人50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已申报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报,自进站之月起最多申报24个月。

2.所需材料

详见网上申领系统,申领系统入口:青岛人才网 http://rc.qingdao.gov.cn/qdzhrcww/pages/rclogin.jsp

(四) 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021年8月至12月进站(基地)的申报“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的博士后,经单位从中择优推荐,并经学校组织评审排序后,推荐至青岛市人社局参加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5万元的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所需材料

(1) 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

(2) 开题报告

(四) 博士后安家补贴

1.申领条件

2017年1月1日之后、2018年6月6日之前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报第1次安家补贴;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报第2次安家补贴。

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报第1次安家补贴,为40%;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报第2次安家补贴,为60%。

2.所需材料(个人网上申领上传使用)

(1) 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级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 社会保险对账单(打印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即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

(3)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 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

(5) 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三、 申领方式

申领流动站科研资助的,将所列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扫描件、开题报告扫描件发送至qdsz@sdu.edu.cn,由学校统一申请。

申领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应用研究项目资助及博士后安家补贴的,由各单位提交本单位新增申领人信息汇总表用于申报系统账号的开通(见附件1)。

请将本次新增申领人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文件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于2021年12月8日17:00前发送至qdsz@sdu.edu.cn。学校统一为新用户开通申领人账号。

申领人须于2021年12月23日前在青岛人才网上完成个人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

联合招收博士后请联系工作站管理人员申领相关补贴。


联系人:侯晓龙 段林珊

联系电话:0532-58630586 0532-58630386

地址: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华岗苑W405)


附件1.(单位名称)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新增账号个人信息汇总表 .xlsx 

附件2 青岛博士后奖励资助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