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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线下申报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6:31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人事管理服务办公室    审核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精神,现就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线下申领及发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及条件

(一)缴纳山东省医保的青岛校区事业编制人员;

(二)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毕业三年内(按申报结束年月计算)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毕业三年内(按申报结束年月计算)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按申报结束年月计算)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已按《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规定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

(三)具有青岛市户籍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人已申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2.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在职期间提高学历的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

3.符合条件(二)、(三)并缴纳青岛市医保的教职工,可从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办事服务-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二)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此次统一申报的结束年月为2022年03月。

三、申领流程

(一)学历确认

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照片;留学人员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已申请过的人员无需再次填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承诺书》(附件一);

2.《2022年即墨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线下申请申报表》(附件二);

3.申请人的户籍单页复印件;

4.社保缴费证明(需涵盖所申请月份);

通过社保卡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山东省省直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103.239.153.104:8080/hsp/logonDialog.jsp),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意:首次申请和继续申请人员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完成学历认证后,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人事管理服务办公室(华岗苑西楼401)并将扫描版打包发送至qdrs@sdu.edu.cn

(四)审核发放

1.首次申请人员需先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人才服务—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在补贴发放方式中选择银行发放,添加中国银行卡号并提交。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经费转入本人银行卡。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郭瑞 0532-58630686

电子邮箱:qdrs@sdu.edu.cn

附件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承诺书

附件二:2022年即墨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线下申请申报表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