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4号),现就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选手奖励
1.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
2.在国家级一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6名的;
(二)办赛奖励
1.成功创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以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主管部门认定的文件为依据)的单位;
2.圆满完成承办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任务的单位。
青岛市第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手奖励、办赛奖励、专家奖励,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
二、申报材料
(一)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及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
1.《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
2.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或文件;
3.所参赛项目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成功创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
1.《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基地)》;
2.获批竞赛集训基地的文件;
3.为创建竞赛集训基地对本单位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新增投入的证明材料;
4.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完成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承办项目的单位,由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
1.《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办赛)》;
2.承办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承办竞赛支出的相关证明材料;
4.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按照规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报部署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申报责任,确保所填报的所有表格、材料,内容信息真实、准确,无谎报、虚报、错报等情况。
(三)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华岗苑西楼405室,WORD及PDF版于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qdsz@sdu.edu.cn。
联系电话:58630386
附件:1.诚信申报承诺书(范本)
2.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
3.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基地)
4.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办赛)
5.《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青人社规〔2019〕14号)
人事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