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2025年青岛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人组办发〔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有关申报工作转发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符合《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业绩突出,近四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突出业绩的各类人才。本次申报共分教育、体育、卫生、金融、财会、社科文化、农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外语外事、外经贸、基础研究、法律、产学研、技术经纪、现代服务业等16个组别,申报人根据自身领域和优势,选择申报类别(详见附件1)。
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管理期内泰山学者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人选、青岛产业领军人才不在此次推荐选拔范围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严重违规违纪等情况人员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内。
二、申报限额和支持保障
1.青岛市要求每单位原则最多申报10人。各单位推荐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人才津贴,管理期四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定期举办读书休假活动。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青岛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其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需说明单位遴选程序、单位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将《青岛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qdrc@sdu.edu.cn,纸质版交至华岗苑W401。
2.校区遴选。4月30日前,校区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开通个人网上申报权限。
3.网上申报。5月7日17:00前,申报人登录“青岛市人才数智赋能平台”(https://rc.qingdao.gov.cn/szfn/),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JPG或PDF格式),校区在线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提交至各组别受理部门。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依据《通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申报人选推荐工作。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五、联系人
王老师,58630686,华岗苑W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