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号)及《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青岛市拟对2025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予以发放,现公示青岛市2025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
请各单位逐一核实本单位资助对象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尤其是生活资助人员是否全职在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要如实核对本人已享受的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等是否存在未扣减或重复申领的情况。如对本人资助金额等存在异议,请通过单位进行反馈,如对其他公示对象的条件、资助金额等存在异议,可向单位反映,也可向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0532-58630386 qdsz@sdu.edu.cn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2-85912793 qdrsjbsh@qd.shandong.cn
附件:2025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单位及人员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