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此次招聘工作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和条件见附件;
(四)工作地点:山东大学(青岛)(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人数
3人(各岗位不得兼报)。
三、招聘组织
校区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招聘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2日;
报名网址:山东大学招聘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教师外系列-青岛校区管理)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实名注册、成功登录后,按照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填报应聘信息、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首页“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未能进入笔试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由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首页“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未能进入该环节者不再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首页“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最终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首页“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校区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预聘制方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
(二)预聘制聘期为三年,聘期到期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预聘制人员待遇在预聘期间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预聘期内和纳入学校常规体系后首聘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岗位。预聘期内不得自费出国(三个月以上)及进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和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聘人员如系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体检考察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辞职证明、工资关系介绍信,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青岛)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