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区研究同意,校区保卫处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安保管理文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诚实守信,有责任意识,有担当、团结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体格健壮(需要查体及体能测试),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历史清白(需要政审);
3、愿在青岛校区从事安全保卫工作,能适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能适应夜间值班,能适应电视监控室噪音、电磁辐射等工作环境;能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执勤,五年内不能离开安全保卫工作岗位。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近专业及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证书者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17:00。
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材料的方式应聘,邮件发至qdxqbwc@sdu.edu.cn,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山东大学(青岛)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材料、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2.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员少于3人,则取消本次公开招聘。
3.专业技能测试和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环节,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情况和对岗位的设想。
学校对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面试人选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经专业技能测试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公示
拟聘人选到学校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6.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青岛校区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青岛)工作,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待遇按照山东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631110
电子邮箱:qdxqbwc@sd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