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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52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人事管理服务办公室    审核人: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法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外事科研秘书1人,工作地点:青岛。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取得相应学位。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熟悉法律业务者优先。

5.能够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能够长期在青岛校区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20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相应英语水平的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4)《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一);

(5)《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二);

其中1-3项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3.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至lyr1307@sd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科研外事秘书”。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2.根据报名情况,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名单将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公布,并通知本人,对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面试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公布,未能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通知。

4.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一周以内与劳务派遣公司(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法学院工作。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275

邮箱:lyr1307@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