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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集体户落户流程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4:46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人事管理服务办公室    审核人:

一、申报条件

山东大学事业编制人员及在站统招博士后。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发至人事处邮箱qdrs@sdu.edu.cn

(一)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格式;

(二)学历、学位证书,格式不限;

(三)现户籍所在省市、现户籍类别(家庭、集体、学校集体户)、现户籍地详细地址(完整的区、街道、路、号)。

三、办理落户

人事处落户信息网上提交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申请人员持以下材料到鳌山卫派出所(鳌山卫镇泰安街8号)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联系电话0532-66583722

(一)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二)准予落户证明原件,办理地点:

校区党工委保卫部(华岗苑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保卫部窗口,电话0532-58630080

(三)一张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四、其他事项

如原户籍派出所需准迁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人页复印件到鳌山卫派出所办理。如需代办,持以下材料到鳌山卫派出所办理: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本人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委托书,说明由谁代为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