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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博士后进出站流程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59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

山东大学(青岛)博士后进站流程 

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实行网上申请入站程序。

一、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年龄要求参照工作站要求);

2.我校培养的博士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一级学科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不受此限制);

3.达到申报流动站及合作导师的入站学术要求;

4.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超龄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博士毕业三年以上人员的入站申请(连续做二站的博士后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申请流程

(一)请人来电来函与合作导师联系,经合作导师同意且达到所在流动站入站学术要求,并且所在学院已完成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的,请联系流动站人事秘书老师填写飞书拟入站人员信息登记表单,凭学院已盖公章的《新聘教学科研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表》至华岗苑西楼405送交进站审核表签字盖章回盖章版进站审核表后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连接为: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在网上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进站纸质材料请直接报送至学院或对应流动站)。

(二)网上申请提交后,请与流动站负责老师联系(校区各流动站联系方式见附件1)进行网上审核。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先和工作站负责老师联系。

(三)流动站审批网上申请信息,审批通过后提交至校区人事处并同时送交进站纸质材料,人事处在流动站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信息、进站纸质材料及上传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核,申请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后须联系工作站和流动站再次审核。

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对于流动站招收的: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两份)

说明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生成,A4纸双面打印

(1)如首页“申请人基本情况”中填写了“在职单位”(“在职单位”只填写到一级有人事权限的单位名称)一栏,则第二页“申请人工作经历”一栏中也需对应将在职单位填写完整;

(2)在职人员户口是否迁移需选择“否”;

(3)已婚人员请填写配偶、子女信息;

(4)请认真填写博士期间科研成果,今后申请博士后基金或项目的申报数据将直接对接,无法更改。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表格及填写说明见附件4至附件11

说明及要求:

1)须勾选招收类型;

(2)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身份证明”表格处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签字并加盖毕业派遣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军转干部所属单位意见(由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一栏中,“人事或干部部门”指单位人事部(处)、企业人力资源部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如单位内设机构中无相关部门,则需由单位出具证明;

(4)辞职人员还须上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流动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处由校区人事处填写并签字盖章;

(6)非首次入站的须同时上传各阶段所用进站审核表。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附件12

说明及要求:

(1)流动站所属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2)依托流动站进站的,还需另外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说明及要求:

(1)申请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提交由校级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答辩决议或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入站后6个月内须提交有效博士学位证书

(2)外籍及港澳台申请人请访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链接为http://zwfw.cscse.edu.cn/


(如为国外非英文书写的学位需加附中文翻译件)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说明及要求:

(1)中国国籍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网上提交时需正反面同页上传);

(2)外籍及港澳台申请人须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6.《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及要求: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适用。

(1)请访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链接为:http://zwfw.cscse.edu.cn/

(2)申请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在入站后6个月内提交。

7. 《新聘教学科研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表》(附件22

说明及要求:

  所属学院党委负责人在“聘用单位党委考察鉴定意见”处签字、盖学院公章


对于与工作站联合招收的:

1.《博士后申请表》

说明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生成,A4纸双面打印

(1)如首页“申请人基本情况”中填写了“在职单位”(“在职单位”只填写到一级有人事权限的单位名称)一栏,则第二页“申请人工作经历”一栏中也需对应将在职单位填写完整;

(2)在职人员户口是否迁移需选择“否”;

(3)已婚人员请填写配偶、子女信息;

(4)请认真填写博士期间科研成果,今后申请博士后基金或项目的申报数据将直接对接,无法更改。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表格及填写说明见附件4至附件11

说明及要求:

(1)请勾选招收类型;

(2)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身份证明”表格处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签字并加盖毕业派遣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军转干部所属单位意见(由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一栏中,“人事或干部部门”指单位人事部(处)、企业人力资源部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如单位内设机构中无相关部门,则需由单位出具证明;

(4)辞职人员还须上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流动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处由校区人事处填写并签字盖章;

(6)须在工作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处按要求填写;

(7)非首次入站的须同时上传各阶段所用进站审核表。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附件12

说明及要求:

(1)流动站所属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2)依托流动站进站的,还需另外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附件13

说明及要求:

(1)工作站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说明及要求:

(1)申请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提交由校级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答辩决议或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入站后6个月内须提交有效博士学位证书。

6.《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附件14

说明及要求:

(1)一式四份;

(2)申请人签字、工作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说明及要求:

(1)中国国籍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网上提交时需正反面同页上传);

(2)外籍及港澳台申请人须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8.《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及要求: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适用。

(1)请访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链接为:http://zwfw.cscse.edu.cn/

(2)申请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在入站后6个月内提交。

9. 《新聘教学科研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表》(附件22

说明及要求:

 所属学院党委负责人在“聘用单位党委考察鉴定意见”处签字、盖学院公章

 

(四)各流动站每月1-15日可向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提交进站纸质材料,其他时间博士后办公室原则上不再接收进站申请材料,学校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交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学校将核实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是否一致,经学校审核通过、青岛市人社局批准后(青岛市人社局在收到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系统将向申请人手机发送带有博士后编号的入站通知,收到博士后编号的申请人,须在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区华岗苑W405开具电子入职转接单并领取盖章版进站备案证明,凭转接单至华岗苑W401室办理入校报到手续。入校报到详见报到指南
https://mdw1r8ilpl.feishu.cn/docs/doccnqlaaxbyLmNlvYelr5keecb


博士后需领取材料清单:

1.人事处盖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2.《山东大学统招博士后聘用合同填写说明》(一式五份,填写说明及指南见附件15,须在入职后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合同交回华岗苑西楼405,当月签字盖章后方可起薪);

3.《岗位目标责任书》(一式五份,附在《山东大学统招博士后聘用合同》后,模板见附件16)。


(六)申请人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应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因填写的信息不全或有误而导致入站申请延迟。

(七)有关在站待遇、考核以及出站的管理参考《山东大学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方案》(附件3、《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及各流动站相关规定。


出站手续流程

博士后出站须达到山东大学及所在流动站规定的出站学术要求,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出站须达到工作站及合作导师规定的出站学术要求。

一、完成科研任务、达到培养要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前2个月书面向流动站提交拟出站申请,出站前一个月完成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交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审核(《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书写规则及范例》见附件17

二、流动站确定博士后出站报告会时间,并保存《博士后出站申请表》备案。流动站所在单位组织成立出站报告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不少于 5 位同行专家组成。提前一周将博士后出站申请表(见附件18)一份交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sz@sdu.edu.cn)。

   流动站组织召开博士后工作出站报告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报告会由工作站或基地组织进行)。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以公开方式举行(保密专业除外),可邀请在站博士后和其他人员自愿参加。出站考核小组审核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出站报告会程序按《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进行。

三、流动站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期满考核,所在基层党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作出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流动站将考核过程及结果形成期满考核报告,报学校审核

四、通过出站报告会的博士后于中国博士后网站(链接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提交网上出站申请,特别说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办理出站手续时,需按照系统提示网上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同时在线打印纸质报告1份,总结报告需经财务处审核签章(校区财务大厅)、合作导师签字后交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培养发展办公室收到纸质总结报告后审核基金资助总结报告,网上审核通过基金资助总结审核后博士后方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出站申请。

五、网上申请提交后,需与流动站/工作站负责老师联系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审核的,将《博士后出站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sz@sdu.edu.cn(邮件主题:博士后出站审核+姓名,内容可为空)。

六、各流动站每月1-15日向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提交出站纸质材料,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接收出站材料,学校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审核出站申请并提交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的,需再次联系工作站和流动站负责老师审核。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该表由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生成,右下方显示“校验码”;该表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附件19

说明及要求:

(1)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只填写1份;与工作站联合招收的,流动站与工作站须分别填写1份;

(2)流动站须加盖流动站所属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站须加盖工作站主管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接收单位意见表》(附件20

说明及要求:

仅限流动至新单位人员提供。

(1)本表由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单位公章无效,意见表中需注明为接收为单位编制内人员;

(2)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的,单位填写接收意见并提供档案存放地人才市场等部门证明。

5.《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附件21

说明及要求:

(1)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流动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处由校区人事处填写并签字盖章

将以上所有材料按(1)-(4)的顺序,左侧两订装订,交到流动站,完成个人申报过程。

6.《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说明及要求:

(1)报告需符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书写规则与范例》(附件17);

(2)A4双面打印,胶装加封面,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sz@ sdu.edu.cn

7. 联合培养博士后缴费凭证

说明及要求:

仅限联合培养博士后提供。

 

 

七、经青岛市人社局审批后,博士后本人在中国博士后网自行打印《博士后证书》。

 

八、流动站所在学院需在统招博士后出站(退站)完成后一周内,在山东大学人力资源系统由二级单位角色为博士后发起离校并将商调函交至华岗苑W409。学校将统招博士后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送博士后出站工作接收单位。学校将在职博士后进出站材料转至人事档案保管单位。

九、 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考《山东大学博士后队伍建设改革方案》(附件3)和《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


附件1.    山东大学(青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通讯录.pdf

附件2.  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rar

附件3.  山东大学博士后队伍 建设改革方案.pdf 

附件4.  进站审核表(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使用).doc 

附件5.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进站审核表填写说明.pdf

附件6.  进站审核表(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使用).doc 

附件7.  港澳台、外籍人员用进站审核表填写说明.pdf

附件8.  进站审核表(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使用).doc 

附件9. 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用进站审核表填写说明.pdf 

附件10进站审核表(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军转干部使用).doc 

附件11. 在职人员使用进站审核表填写说明.pdf

附件1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模板).doc

附件1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模板).doc 

附件14.  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三方协议,一式四份).doc

附件15.  山东大学统招博士后聘用合同填写说明及指南.pdf 

附件16岗位目标责任书.doc

附件17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书写规则与范例.doc 

附件18山东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表.doc

附件19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考核表.doc 

附件20接收单位意见表.doc 

附件2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doc

附件22. 新聘教学科研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察表.docx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培养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电子邮箱:qdsz@sd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华岗苑W405

邮编:266237



FAQ

Q1:网上提交申请的时候出现“请与设站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是什么原因,怎么办?

A1:申请人为三类人员(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和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招收“三类人员”的总人数与进站总人数的比例由国家博士后进出站系统严格控制(注:此比例为设站单位招收“三类人员”的上限,设站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控制;我校暂按照上限接收申报)。我校严格控制招收“三类人员”的比例,提交时出现弹窗即进入工作流程,人事部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放行后进入正常申请提交环节。

Q2:报到证的抬头不是山东大学如何处理?

A2:具体请参考《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和遗失补办手续办理须知》链接:http://www.sdgxbys.cn/advertisement/jysxbl/jysxbl.htm

Q3:我的申请被退回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怎么办?

A3:请查看博士后系统中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并按照上述流程中对材料的要求确认上传的材料符合要求,如需要获取更多帮助,请联系流动站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见附件1)。

Q4:我是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需要签订就业协议,需要如何操作?

A4:请咨询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山东大学毕业生签约流程

其他常见问题解答请查看中国博士后网站-常见问题栏目,链接: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business/guide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