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事处(青岛)
通知公告 首页 / 博士后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6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7:25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和《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开展第6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面上资助分为一等、二等。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一年半以内,且本站期间未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6.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学校或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前不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于2019年9月3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进入“基金资助业务大厅”栏目中的“基金申报”,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在线上传后提交,并在线打印一份《申请书》,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须于2019年9月3日—9月4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提交至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培养发展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收取材料。

3.学校收到纸质《申请书》后,将对照系统材料审核、汇总。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如需邮寄纸质材料,请使用顺丰快递

2.如需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请与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联系。

3.面上资助不收取评审费。

4.博士后全国编号可以在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以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5.《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山东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所名称申报书红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合作导师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资助资格。

6.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与单位审核”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负责人(签章)”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联系人:侯晓龙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邮箱:qdsz@sdu.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培养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