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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指南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7:37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人才服务办公室    审核人:

    根据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青岛市依托青岛人才网打造的智慧人才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今后青岛市各类高层次人才补助发放等服务事项,将依托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信息确认。

    一、办理条件

    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的人才。

    二、办理流程

    (一)开通权限

    申请人向qdrc@sdu.edu.cn发送申请开通个人权限邮件,邮件包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号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号码)、手机号、邮箱,前述个人信息为系统内开通个人权限必要信息。校区人事处依申请审核开通个人权限。

    校区已直接为大部分符合条件人才开通个人权限。部分人才因个人注册青岛人才网账户未使用规范化姓名等原因,个人权限未开通,请按前述要求发送申请邮件。

    (二)个人登录

    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rc.qingdao.gov.cn进入青岛人才网,点击左侧“办事服务”,进入“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业务模块。

    登录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登录密码:

    若为青岛市参保人员,密码与青岛市社保系统(人社局网站)密码相同;首次登录(未曾登录过“青岛智慧人社”APP、市人社局网站个人信息查询以及市人社局第三方机构开放的个人信息查询系统)默认密码为社保卡号,即U字母开头9位号码。

    若非青岛市参保人员,需点击“个人账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那么您的初始密码为个人注册时自己设置的密码。

    若非青岛市参保人员,而且是单位为您开通的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6位。

    (三)信息登记

    个人权限开通后,登录“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模块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并提交,等待审核通过。操作流程见《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用户说明》(附件2)。

    带红色*的信息为必填信息。首先进行基本信息录入,保存后才能继续录入其他信息。担任代表情况、人才称号情况、研究方向情况、享受人才工程资助情况等信息需点击“新增”填写,如有多项条目可点击“新增”进行多次添加。个人可随时对高层次人才信息进行修改,经审核通过后生效。上传单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

    (四)校区初审

    校区人事处初审,初审通过的予以提报,初审不通过的反馈修改。

    (五)信息入库

    市组织部门终审入库。

    三、注意事项

    (一)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应报尽报、务求全面”,常态化开展人才信息完善工作。原则上人才项目入选后1个月内,人才应当填报或更新信息库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审核提报,未能及时入库的将会影响到人才享受相关服务的时效性。

    (二)根据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配合筹划开展重点人才工程奖励资助工作,全市同步开展人才信息库完善工作,请符合本指南办理条件的人才于2021年9月10日前登录系统填报高层次人才信息,今后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四、咨询方式

    (一)青岛校区人事处咨询电话0532-58630186,联系人苏老师,办公地点华岗苑W403室;

    (二)青岛人才网技术咨询电话0532-88915202。


    附件:1.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用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