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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23:54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各流动站、各博士后、各相关人员: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18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2020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附件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1份。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开通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二)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进入“基金资助业务大厅”栏目中的“基金申报”,下载申报软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学校。并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一份,邮寄至学校(只接收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

(三)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于2021年4月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二)关于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及评审的相关信息可参考附件2和附件3,但申报材料的提交及审核时间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邮箱:qdsz@sdu.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


 附件1:特别资助(站前)资助研究方向一览表.xlsx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pdf

 附件3: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