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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06日 00:00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进站满4个月。

(二)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三)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四)学校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五)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六)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1份。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开通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二)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进入“基金资助业务大厅”栏目中的“基金申报”,下载申报软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院。并将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学院。

(三)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须于2021年3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学校。

(四)学校在推荐名额范围内,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推荐,于2021年4月5日前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企业博士后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二)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三)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四)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五)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申报截止日期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据实核定。

(六)关于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及评审的相关信息可参考附件1和附件2,但申报材料的提交及审核时间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邮箱:qdsz@sdu.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pdf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