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暂行)>的通知》(青海规〔2022〕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现就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范围是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坚持“四个面向”,在一线工作的科技人才,须同时具备:研究方向契合青岛市重点海洋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需求;拥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国际专利;成果切实推动相关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创新,增强产业链竞争力,且在青岛市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奖励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著作权、行业标准等并已实施且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获得国家和省优秀设计奖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优先考虑。已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且尚在支持期的、已当选两院院士的、被列入山东省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人员不在推荐评选范围。
二、待遇与服务
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颁发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证书,发放一次性津贴,不重复评选。其中前3名命名为“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每人发放一次性津贴30万元;第4名及以后名次的,每人发放一次性津贴10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承担的重点人才工程相关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纳入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
三、推荐方式
(一)组织提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筛选后提报至校区。各单位提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海洋研究院提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提报人选超过1人的单位须对人选进行排序。
(二)校区推荐。校区资格审核推荐小组对各单位提报人选进行资格、材料审核,确定不超过3人的推荐人选推荐报送。
四、推选程序
(一)组织提报
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周二)中午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华岗苑西楼4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rc@sdu.edu.cn。
1.《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审批表》(附件1,一式7份,签字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选聘职务职称、教育经历、承担项目课题、授权专利情况、主要荣誉奖励及人才资助情况证明材料、其他个人业绩情况、个人承诺书等(附件2)
3.《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
4.《单位推荐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审核表》(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档或电子扫描件,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
(二)校区推荐
校区资格审核推荐小组对各单位提报人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择优产生不超过3人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报青岛市评选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秦老师,0532-58630186
其他事宜参见附件。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2022年9月5日
附件:
1.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审批表(科技人才)
2.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相关证明材料(科技人才)
3.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汇总表
4.单位推荐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审核表
5.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暂行)
6.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