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利用我校优质资源,服务于国家人才战略,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校际交流,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对象
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 年以上的在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2 年以上的研究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高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讲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身心健康;
4.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专业方向基本一致。
二、申请流程及接受程序
1.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经接受导师确认后方可进行申请。导师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2.申请人填写信息收集链接,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将学号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链接地址如下:https://docs.qq.com/form/page/DZFpwdWhaZU1wWmpG
3.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经派出单位审批同意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扫描后上传申请系统。接收单位审批栏无需填写,由系统线上审批。按照山东大学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申报流程说明(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
4.提交体检材料。申请者需提交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zb@sdu.edu.cn。
5.审批录取。学校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批,以邮件形式向申请者发送录取通知书。
6.办理缴费等报到手续。报名结束后学校生成相应收费链接,通过工作群或邮箱发送缴费通知。缴费发票可申请邮寄或入校后领取。
三、申请时间与访问期限
申请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
访问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四、考核与结业
1.申请者自访学开始一月内提交《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附件3)扫描版至邮箱szb@sdu.edu.cn。
2.访问学习期满时,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附件4)一式三份,并附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于访学结束前两周提交至人事部培养发展中心(济南中心校区明德楼B529办公室)。
3.人文社会学科的访问学者一年提交至少两篇访学专业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的访问学者一年提交至少一篇访学专业的学术论文。
4.经导师、接受单位及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合格者,获得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5.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访学视作一般科研进修,发放相关进修证明。
五、收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访问学者:9000元/人/年,理工医科类访问学者:11000元/人/年。
六、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许老师 0531-88366812
青岛校区:段老师 0532-58630386
威海校区:王老师 0631-5688503
附件:
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2. 山东大学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申报流程说明
3.《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
4.《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校工作成绩考核表》
山东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