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是青年人才中最具创新能力、创业潜力和发展动力的群体,是国家战略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生力军,是高校教师的重要来源。山东大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将其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致力于营造“近悦远慕”良好引才生态,加速汇聚培养海内外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担当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历史使命。
一、招收条件与类别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 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4. 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 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 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招收要求。
(二)招收类别


二、支持政策
(一)薪酬待遇
1. 学校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按招收类别分别提供相应薪酬待遇,最高年薪可达55.6万元(含属地生活补贴)。

2.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薪酬待遇由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提供。
(二)地方政策
博士后项目资助:5-10万元;
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13000元/月,且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博士后聚青资助:25-40万元。
《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https://hrss.qingdao.gov.cn/zcfg_47/zcwj_47/202206/t20220613_6134451.shtml)
(三)条件保障

三、发展路径
选拔优秀者进入教师或人才队伍
1. 卓优博士后期满考核达到要求,可转聘预聘制教学科研岗位,首次聘用岗位不受进人指标及高级职称指标限制,也可参加齐鲁青年学者等青年人才项目选拔。
2.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考核达到要求,可应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青年人才项目的遴选。
3. 重点资助类和项目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考核达到要求,可根据各单位需求参加相关岗位招聘。
四、支持申报国家及山东省项目
(一)支持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基金或博士后专项
1. 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依托山东大学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2. 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依托山东大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二)支持申报国家及山东省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

★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全职博士后需依托工作站申报相关项目。
★基地联合培养的全职博士后可依托山东大学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境)外交流项目,需依托基地申报山东省博士后项目。
注:各类项目待遇以最新政策为准,申报截止时间以学校学院工作安排为准。
五、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全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申请人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近3年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发送至博士后招收单位的联系邮箱(扫码查看详细信息)。

★联合培养博士后招收程序请查看山东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相关流程(https://www.rsrc.sdu.edu.cn/bslc/bshglfwzx/lhpybshxg.htm)。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电子邮箱:qdsz@sdu.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