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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的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12日 09:30   点击数:   作者:   责任编辑:培养发展办公室    审核人:

各流动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和《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18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博士后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申请项目须为附件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5.非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学校须将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控制在30%以内。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0.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一)2020413日以后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515日前在线提交至学校。

(二)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514日前交至青岛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华岗苑W405)。

(三)515日—522学校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

2.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可与青岛校区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华岗苑W405)联系,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电子信箱联系。

3.疫情防控期间请您使用顺丰或EMS邮寄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邮箱:qdsz@sdu.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大道72号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华岗苑W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