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面上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四)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五)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
(一)网上申报开通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二)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进入“基金资助业务大厅”栏目中的“基金申报”,下载申报软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院。
(三)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须于2021年3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
(四)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前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且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二)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三)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四)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五)关于面上资助申报及评审的相关信息可参考附件1和附件2,但申报材料的提交及审核时间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32-58630386
邮箱:qdsz@sdu.edu.cn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W405人事处培养发展办公室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pdf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