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关于青岛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2〕82号)和《关于青岛市特聘专家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2〕83号)规定,青岛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政府特聘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选拔范围
本次专家推荐选拔包括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政府特聘专家两类。
1.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特贴专家”)推荐选拔范围为具有中国国籍,且与山东大学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等岗位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2.青岛市政府特聘专家(以下简称“市特聘专家”)推荐选拔范围为山东大学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获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员,不在选拔范围。在学校担任行政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和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1.市特贴专家
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青岛,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青岛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应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018年3月1日后取得突出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其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是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在青岛市海洋、航运、石化、造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及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或在技术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应用中,业绩突出,成为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4)在金融、商贸和法律等领域,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能力,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并参与实际工作,具有特殊贡献的;
(5)在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及科技咨询工作中,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和调控、地区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战略及重大项目进行科学论证,效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教学、科研并重并取得突出成绩;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水平和能力均为同行所公认的;
(7)为发展青岛市的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奖项的宣传、文化、艺术工作者;从事专职体育教练工作,执训的运动员在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中成绩卓著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
2.市特聘专家
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般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018年3月1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青岛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提供先进技术和经验,为青岛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解决关键技术和科研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助推蓝色经济发展,为青岛市科技创新、企业进步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围绕青岛市蓝色经济建设及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及急需紧缺专业,为青岛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为青岛市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
(6)其他方面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选拔数量和服务待遇
青岛市拟选拔市特贴专家、市特聘专家共50名,其中,市特贴专家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含协同创新专项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市特聘专家包括国内和国外专业技术人才。市特贴专家、市特聘专家由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2万元津贴奖金。
三、推荐方式
(一)单位提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筛选后提报至校区。各单位提报市特贴专家人选不超过1名,市特聘专家人选国内、国外专家各不超过1名
(二)校区推荐。校区资格审核推荐小组对各单位提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推荐报送市特贴专家人选1名,确定市特聘专家人选国内、国外专家各不超过1名。
四、推选程序
(一)单位提报
请各单位于3月24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华岗苑西楼4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rc@sdu.edu.cn。
1.提报市特贴专家人选:填写《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请表》(附件2)和《2023年申报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附件3)
2.提报特聘专家人选:填写《青岛市政府特聘专家申请表》(附件4)和《2023年青岛市政府特聘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签字并盖章。
(二)校区推荐
校区资格审核推荐小组对各单位提报人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择优产生市特贴专家人选1名,市特聘专家人选国内、国外专家各不超过1名,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报送至青岛市评审主管部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秦老师,0532-58630186
其他事宜参见附件。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政府特聘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请表
附件3 2023年申报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
附件4 青岛市政府特聘专家申请表
附件5 2023年青岛市政府特聘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6 填表注意事项